各学部、系,各部门:
根据中共南通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、南通市财政局《关于做好第六期江海英才市级培养专项财经(财务管理、股权投资类)人才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》(通委人才办[2023]2号)要求,现将我院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.选拔对象及选拔条件
详见附件1。
二.工作要求
1.各学部、部门要高度重视第六期江海英才市级培养专项财经(财务管理、股权投资类)人才培养对象申报工作,坚持公开、公正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,严把审核关。
2.《申报书》(附件2)和《情况表》(附件3)一式三份、附件材料1份。附件材料包括:身份证或护照、真实性承诺书、第三方数据查询委托授权书、学历(学位)证书、职称、资质证明(证书)、单位基本情况及本人工作成果及所做贡献情况说明(附佐证材料)、经审计后的企业财务报告、发表的主要论文(期刊封面、目录及含标题、姓名的正文页,注明被引次数)、出版的主要著作(封面、目录)、获奖证书等复印件。附件材料按目录归类整理,与申报书分开装订成册,材料袋封面见附件4。
3.申请人要认真规范填写申报材料,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。
4.申报材料以学部、部门为单位,于2月23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质量保障科(启东校区行政楼309室),《申报表》及《情况表》发送至指定邮箱:xljyk@ntu.edu.cn,联系人:曹亚楠,电话:0513-83920017,逾期不予受理。
附件1:通委人才办[2023]2号 关于做好第六期江海英才市级培养专项财经(财务管理、股权投资类)人才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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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2月7日